來源:湘潭在線 發布時間:2024-12-19
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領域非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從即日起,湘潭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煙花爆竹領域有獎舉報活動。
舉報電話
湘潭市應急管理局:
0731-55551009
0731-55551039
舉報范圍
1.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
2.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
3.郵寄煙花爆竹的;
4.違規銷售禮花彈等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的;
5.存在人員未持證上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等重大事故隱患的;
6.異地儲存、經營煙花爆竹的。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湘潭市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并嚴格保密舉報人相關信息。請廣大市民朋友積極轉發,踴躍舉報發現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附:湘潭市應急和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湘潭市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行為五條措施》的通知
各縣市區安全生產議事協調機構,市直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湘潭市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行為五條措施》印發給你們,請廣泛宣傳并認真組織執行。
湘潭市應急和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4年12月9日
湘潭市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行為五條措施
一、嚴控行政許可條件。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規劃,依法依規審核安全生產條件,嚴禁在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內設置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點,不符合布點規劃和安全生產條件一律不得許可,嚴禁辦“人情證”“關系證”。存在上述情況的,一律責令糾正或者撤銷相關行政許可。
二、嚴禁非法違法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嚴禁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向無證單位和個人供應煙花爆竹;嚴禁零售門店從事批發活動。存在上述情況的,一律依法依規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嚴查超標違禁產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各種摩擦型、煙霧型煙花爆竹,不得銷售各種超規格、超藥量產品,不得從非法途徑采購煙花爆竹。存在上述情況的,一律依法依規立案查處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
四、嚴格監管執法責任。壓實縣鄉“打非”主體責任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從嚴查處非法違法行為。對監管執法不力、選擇性執法、因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審核驗收通過等問題線索的,一律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和司法機關。
五、嚴實做好有獎舉報。廣泛動員群眾監督舉報上述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凡是舉報經查實的,一律按照規定及時給予獎勵。
轉發,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