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9-14
湘潭綜合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結算審計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采用發布公告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證明材料參與資格審查活動。
一、項目概況
1、采購項目名稱: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結算審計項目
2、采購代理編號: ZP-2022051609001-SC
二、采購人的采購需求(按包)
序號 | 包名稱 | 簡要技術要求 | 數量 | 采購項目預算 費率控制價 |
01 | 潭州大道快速化改造(湘潭段)工程結算審計項目 | 詳見談判文件 | 1項 | 本項目服務費參照湘價服【2009】81號文的標準費率的50%計取。 |
三、供應商資質要求
1、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登記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且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采購項目的特定資格條件:
擬投入本項目的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若有級別,則為國家一級)不少于3人,中標后須按投標文件承諾配備專業人員。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此項目的其他政府采購活動。
5、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6、聯合體。本次采購 不接受 聯合體形式。接受聯合體形式的,聯合體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
四、供應商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復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1.2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繳納稅收的書面承諾(提供虛假承諾的供應商將以虛假資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近三個月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近三個月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費的證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繳納社保的書面承諾。(提供虛假承諾的供應商將以虛假資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違法行為,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必須有年審合格的記錄,如無,請按本條款選擇其他有效證明)。
3、供應商資格聲明(格式)原件。格式見附件一;
4、符合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或者情況說明;
4.1《談判文件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文件》,本邀請公告規定的特定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4.2、供應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4.3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提交的所有證明材料及說明必須逐頁加蓋單位公章且內容清晰可辨。
6、其他說明:提供符合供應商的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7、如其他組織投標,以上第2條應為:組織負責人提交負責人資格證明書復印件或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并附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第3條應為:負責人提供該組織合法登記證明材料復印件。
8、投標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投標人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投標人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五、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
1、按本邀請公告第四條規定提交的證明材料及說明應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2、資格審查證明材料的遞交截止時間為 2022 年 09月21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地點為 湘潭市岳塘區寶塔街道河東大道紅旗中路2號汽車展廳(指定地址)。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六、資格審查方法及標準
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按本邀請公告第三、四條規定,采用合格制方法進行資格審查。
七、確定邀請供應商
1、由談判小組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向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發出談判邀請,并發出談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湘潭市交發集團官網》發布。公告期限從本邀請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九、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湘潭綜合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肖進
電 話: 13574080504
地 址:湘潭市岳塘區芙蓉東路1號
代理機構:中磐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伍孟、袁倩玉、唐紫君
電 話:0731-52865501
地 址:湘潭市岳塘區寶塔街道河東大道紅旗中路2號汽車展廳